***章 總則***條 為了規范物業管理活動,制定本條例。00:57小區物業是誰聘請的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管理企業,由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的活動。第三條 國家鼓勵物業管理采用新技術、新方法,依靠科技進步提高管理和服務水平。第四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收繳的費用要讓業主和使用人能夠接受并感到質價相符,物有所值。棲霞區電話物業管理咨詢熱線

(六)法律、法規或者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規定的其他有關物業管理的職責。第十二條 業主大會會議可以采用集體討論的形式,也可以采用書面征求意見的形式;但應當有物業管理區域內持有1/2以上投票權的業主參加。業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參加業主大會會議。業主大會作出決定,必須經與會業主所持投票權1/2以上通過。業主大會作出制定和修改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選聘和解聘物業管理企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和續籌方案的決定,必須經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2/3以上通過。棲霞區常規物業管理要求我國物業服務企業即將迎來良性競爭的快速發展時代。

第六十八條 業主以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的名義,從事違反法律、法規的活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第六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其他好處,不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或者發現違法行為不予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第七章 附則第七十條 本條例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9]8號,2009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66次會議通過)
第二章 業主及業主大會第六條 房屋的所有權人為業主。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的服務;(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并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三)提出制定和修改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五)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并享有被選舉權;(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七)監督物業管理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八)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依法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規范文書,是物業管理的基本依據。

第十八條 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應當就業主大會的議事方式、表決程序、業主投票權確定辦法、業主委員會的組成和委員任期等事項作出約定。第十九條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應當依法履行職責,不得作出與物業管理無關的決定,不得從事與物業管理無關的活動。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違反法律、法規的,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決定,并通告全體業主。第二十條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應當配合公安機關,與居民委員會相互協作,共同做好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社會治安等相關工作。統計資料顯示,2012年我國物業管理市場整體規模達到5180億元,物業管理面積約為175億平方米。鼓樓區方便物業管理要求
當然也包括與之相配套的共用設施、 設備和公共場地。棲霞區電話物業管理咨詢熱線
國家對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的企業實行資質管理制度。具體辦法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第三十三條 從事物業管理的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 [2]第三十四條 一個物業管理區域由一個物業管理企業實施物業管理。00:45業主委員會如何訂立物業服務合同第三十五條 業主委員會應當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訂立書面的物業服務合同。物業服務合同應當對物業管理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與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合同期限、違約責任等內容進行約定。棲霞區電話物業管理咨詢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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