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買賣合同中,產品質量糾紛比較常見,往往會涉及產品質量鑒定,文章搜集整理了有關產品質量鑒定的16個問題與回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什么是產品質量鑒定?產品質量鑒定是鑒定組織單位組織鑒定專業人士,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爭議產品的質量專門性問題進行調查、分析、鑒別、判斷,并提供鑒定意見的活動。“產品質量鑒定”與“產品質量司法鑒定”有啥區別?一個是泛指,一個為特指。產品質量鑒定是指根據申請人的委托要求,鑒定機構組織專業人士對質量爭議的產品進行調查、分析、判定,出具鑒定報告的過程,這里的申請人泛指: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社會團體以及爭議當事人。而產品質量司法鑒定是訴訟過程中,為查明案件事實,法院依據職權,或者應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申請,指派或委托具有專業能力的鑒定單位或專門知識的個人,對專門性問題進行檢驗、鑒別和評估的活動。這里申請人特指:法院;活動特定為訴訟活動。總結來說,就是一個泛指所有主體對產品質量爭議的活動;一個特指法院的訴訟活動。產品質量鑒定人員需要熟悉相關產品的技術標準和規范。產品質量鑒定價位

產品質量鑒定的主體:依照《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包括質檢機構、科研機構、大專院校或者社會團體等經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確定的鑒定組織單位,是質量鑒定的實施主體,也是責任主體。從組織形式看,質量鑒定組織單位應組織專業人士組成專業人士組,具體實施質量鑒定工作(《管理辦法》第22條);從實施方式看,專業人士組負責制定質量鑒定實施方案,單獨進行質量鑒定,負責出具質量鑒定報告(《管理辦法》第27、30條);從責任規制看,質量鑒定組織單位應當對質量鑒定報告進行審查,并對質量鑒定報告負責。申請人或者質量爭議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對質量鑒定報告提出異議的,質量鑒定組織單位應當及時處理。質量鑒定組織單位由于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質量鑒定報告與事實不符,并對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管理辦法》第31、33、36條)。蘇州機械類設備產品司法鑒定產品質量鑒定使用扭矩扳手控制預緊力。

產品質量鑒定具有如下特征:(一)產品質量鑒定是對存在爭議產品而言,沒有爭議的產品不在產品質量鑒定范圍內;(二)產品質量鑒定的產品狀況多是已經磨損、損壞、失去使用性能的產品。除與產品自身質量有關外,還與安裝、使用、維護保養、使用環境有關。因此,產品質量鑒定是對產品質量問題進行“診斷”,它區別于檢驗;(三)質量鑒定的技術工作由質量鑒定組織單位組織技術專業人士承擔,由專業人士組自主對產品進行調查、分析、判定,出具質量鑒定報告。
如何確定產品質量司法鑒定費用?產品質量司法鑒定費用由鑒定機構根據人民法院提供的當事人鑒定申請事項及相關鑒定材料進行審核后確定。涉案檢測產品的種類、數量、材質以及型號等因素不同,產品質量司法鑒定的鑒定費用金額也會有所不同。涉案產品質量司法鑒定費用與案件爭議標的額無關,是由鑒定機構參照行業標準確定,包括:專業產品質量鑒定聘請專業人士費、檢測實驗費、差旅費、稅費等多項費用,如果涉案檢測的產品數量較多,對應產生的相關費用也會增加,要根據案件實際情況確定多退少補。同時需要說明的是,涉案產品質量司法鑒定與民間單方自行檢驗檢測不同,鑒定費用會高于后者。產品質量鑒定報告應當經過三級審核程序。

審查備案:1.產品質量鑒定的實施:專業人士組負責制仃產品質量鑒定實施方案,單獨進行產品質量鑒定。產品質量鑒定需要查看現場,對實物進行勘驗的,申請人及爭議雙方當事人應當到場,積極配合并提供相應的條件。對不予配合,拒不提供必要條件使產品質量鑒定無法進行的,應當終止質量鑒定。產品質量鑒定需要做檢驗或者試驗的,專業人士組應當選擇符合條件的技術機構進行,并由其出具檢驗或者試驗報告。2.產品質量鑒定報告:專業人士組負責出具產品質量鑒定垠告包括以下有關事項和內容:(1)申請人的名稱、地址和受理產品質量鑒定的日期;(2)產品質量鑒定的目的、要求;(3)鑒定產品情況的必要描述;(4)現場勘驗情況;(5)產品質量鑒定檢驗、試驗報告;(6)分析說明;(7)產品質量鑒定結論;(g)鑒定專業人士組成員簽名表;(9)鑒定報告日期。3.審查和備案:質量鑒定組織單位應當對產品質量鑒定報告進行審查,并對產品質量鑒定報告負責。質量鑒定組織單位應當及時將產品質量鑒定報告交付申請人,并向接受申請的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備案。產品質量鑒定抽樣過程應當拍攝影像記錄。產品質量鑒定價位
產品質量鑒定過程中必須完整記錄原始數據以備復查驗證。產品質量鑒定價位
當事人不主動申請,法院釋明后仍不申請,但法院又認為需要鑒定的,法院可否依職權啟動鑒定?法院依職權啟動鑒定只限于涉及《民訴法解釋》第96條規定的情形。如非該條規定情形法院不能依職權啟動鑒定,而會根據舉證責任分配進行處理。即當事人承擔舉證責任,應當申請鑒定而不申請鑒定,就須承擔不利法律后果。產品質量鑒定機構需要有司法鑒定許可證嗎?不需要,依據《全國人大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第二條,產品質量鑒定不屬于司法行政機關統一登記管理的鑒定類別。產品質量鑒定價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