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離婚訴訟中,證明一方有惡習習慣的證據通常應由主張這一事實的一方來提供。一般來說,提出對方有惡習習慣從而請求離婚的一方,有責任收集和提供相關證據。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公安機關對其惡習行為作出的處罰決定書。2.親屬、朋友或鄰居等作為證人的書面證言或出庭作證,證明其經常參與惡習。3.拍攝到對方參與惡習的照片或視頻。4.與對方就惡習問題溝通的短信、微信聊天記錄等。5.因惡習產生的債務憑證,如借條等。如果證據難以收集,也可以申請法院依職權進行調查取證,但法院是否同意依職權取證會根據具體情況決定。總之,主張對方有惡習習慣的一方應盡可能提供充分有效的證據來支持自己的主張。龐越律師團隊,用心傾聽您的需求,用專業解決您的離婚家事問題。湖州本地調解離婚房產分割

一般情況下,離婚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形:1.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若夫妻雙方均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2.雙方當事人都被監禁或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被監禁或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禁地或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被告被監禁或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不足一年的,仍應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3.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湖州本地調解離婚房產分割在婚姻糾紛的迷宮中,龐越律師團隊是您的指南針。

離婚財產的分割主要遵循以下原則和方式:一、分割原則。1.?男女平等原則:離婚時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所有權和處理權。2.?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原則:考慮到子女的成長需要和女方在婚姻中的特殊情況,在分割財產時適當給予照顧。3.?有利生活、方便生產原則:對一些特定的財產,應根據其實際用途和雙方的具體情況進行分割,以保證雙方離婚后的生活和生產能夠正常進行。4.?照顧無過錯方原則: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暴、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重大過錯行為,在離婚分割財產時可以適當少分。二、具體分割方式。1.?協議分割:夫妻雙方可以自行協商,并簽訂離婚財產分割協議。2.?法院判決分割:如果夫妻雙方無法就財產分割達成協議,則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在判決時會綜合考慮以下因素:財產的性質和來源;雙方的貢獻和過錯。
離婚后起訴變更撫養權,需要準備充分有效的證據來支持訴求。首先,要證明對方撫養不利于孩子成長,如對方有不良嗜好,如惡習、酗酒、吸毒等的證據;對方患有嚴重疾病或傷殘無力撫養孩子的診斷證明;對方虐待、遺棄孩子的相關證據,包括證人證言、報警記錄等。其次,提供自己更適合撫養孩子的證據,比如自己有穩定且較高的收入證明,能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條件;自己的教育背景和時間精力能更好地輔導孩子學習和成長;自己住所環境更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等。再者,準備孩子意愿的證據,如果孩子已滿八周歲,其愿意隨自己生活的書面聲明或錄音、視頻等。此外,還可提供其他相關證據,如自己與孩子關系親密、相處融洽的照片、視頻等,以證明變更撫養權后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離婚后想要變更小孩撫養權。

起訴離婚的次數沒有明確限制。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一次起訴離婚成功: - 如果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存在法定的離婚情形,如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B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有賭B、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等,法院在調解無效后,可能一次就判決離婚。 2.?兩次起訴離婚:通常情況下,如果第1次起訴離婚,法院認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或者沒有達到法定的離婚條件,判決不準離婚。那么原告需要在第1次判決生效后的六個月后再次起訴離婚。第二次起訴時,法院綜合考慮雙方的婚姻狀況、第1次起訴后的情況等因素,判決離婚的可能性較大。但也并非J對,比如第二次起訴時仍存在子女撫養權問題無法解決、財產分割爭議過大等復雜情況,法院也可能暫不判決離婚。 3.?三次及以上起訴離婚:現實中存在極少數案件需要三次甚至更多次起訴離婚,這種情況往往是因為案件的情況非常復雜,例如夫妻財產分割極其困難(如只有一套房產且雙方都無力補償對方、公司股權分割等問題復雜)、家庭矛盾異常尖銳(如一方情緒激動甚至有極端行為等)。不過,隨著訴訟程序的推進和時間的推移,Z終法院一般還是會判決離婚。起訴離婚被駁回后怎么辦?杭州西湖區異地起訴離婚
感情不和可以起訴離婚嗎?湖州本地調解離婚房產分割
在現實生活中存在很多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向對方贈送聘金、彩禮,可一旦出現悔婚、離婚,彩禮的歸屬常常會引發各種矛盾糾紛。那么,什么情況下可以要求返還彩禮?離婚后是否還能要求返還彩禮?法院認為,定親彩禮、三金(金手鐲、金戒指、金項鏈)皆屬當地結婚定親風俗,給付的目的是為了雙方結婚、共同生活,既然雙方感情破裂導致離婚,且未共同生活,未舉辦婚禮,支持返還較為妥當,亦符合公序良俗的原則。故雙方已辦理結婚登記,但確未共同生活的,離婚時,一方請求另一方返還彩禮的,彩禮款應全額返還。湖州本地調解離婚房產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