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照明燈是在正常照明電源發生故障時,能有效地照明和顯示疏散通道,或能持續照明而不間斷工作的一類燈具。用于公共場所和不能間斷照明的地方。應急照明燈具由光源、光源驅動器、整流器、逆變器、電池組、標志燈殼等幾部分組成。平時,36V通過光源驅動器,驅動光源正常照明,同時通過整流器對電池組進行電能補充,即使在下班后關斷照明的情況下,整流器仍然工作在充電狀態,以便使電池組始終處于飽滿的戰備狀態。當遇到緊急情況,市電突然停止時,逆變器將自動啟動逆變電路,把電池組的低壓電能轉換為高壓電能,驅動光源繼續照明。防爆燈,守護您的每一處作業。江門高效散熱防爆照明燈

應急照明在商業步行街中的應用要考慮到其開放性和人員流動性大的特點。商業步行街通常有眾多的店鋪、攤位和行人,應急照明系統的布局要覆蓋整個步行街區域,包括街道、店鋪門口、休閑廣場等。除了常規的疏散照明燈具外,還可在一些標志性建筑或景觀節點設置應急照明景觀燈,在緊急情況下既能提供照明,又能起到引導和標識作用。而且,商業步行街的應急照明系統要與周邊商業建筑的應急照明相銜接,形成一個完整的應急照明網絡,確保在發生緊急情況時,無論是步行街內的人員還是周邊建筑內的人員都能在統一的應急照明引導下有序疏散,保障商業區域的整體安全。潮州防爆照明燈報價防爆照明,工業安全的明亮選擇。

應急照明持續照明:從應急照明電源的種類及轉換時間的要求,不難看出應急照明持續工作時間是受到一定條件限制的。通常規定疏散照明持續工作時間不宜小于30min,根據不同要求可分為30、60、90、120、180min等6個檔次。備用照明和安全照明的持續工作時間應視使用場所的具體要求而定。對于接自電網或發電機組的應急照明系統,其持續工作時間是容易滿足要求的;對于蓄電池供電的應急照明系統,其工作時間受到容量大小的限制,對于要求持續工作時間較長的場所不宜單獨使用蓄電池組,應考慮與發電機組配合使用。在這種情況下,由蓄電池組供電,做為應急照明的過渡,因此,其持續工作時間可適當減少。在選擇應急照明電源時,持續工作時間應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工作原理簡介該應急燈電路原理如圖1所示。電源變壓器T1、整流二極管VD1~VD4、C1、R1、VD5、VD6組成充電、供電指示電路:VT.T2、R2、C2、VD7、R3、C3等組成LC自激振蕩電路;SA1用于接通振蕩電路的供電:C4為濾波電容。市電供電正常時,220V交流電壓經T1降壓、VD1~VD4整流及C1濾波后,得到約14V直流電壓,經隔離二極管VD6給12V蓄電池充電。同時,指示燈VD5點亮,指示市電供電正常。市電停電后,指示燈VD5熄滅。若在白天不需照明時,則不必閉合SA1,振蕩電路將不工作,應急燈不亮;而在夜晚需照明時,可合上SA1,振蕩電路起振,應急燈點亮。高亮度防爆,照明清晰更安全。

在應急照明的安裝過程中,位置選擇至關重要。疏散通道的燈具應安裝在墻面或頂棚下方,高度適中,避免因過高或過低影響人員視線和疏散效果。一般距離地面高度約為1米左右較為合適,這樣既能保證燈光的有效照射范圍,又不易被人員碰撞損壞。安全出口上方的應急照明燈具必須醒目且牢固安裝,其亮度應能在較遠的距離被清晰識別,讓人員在慌亂中能迅速找到出口位置。在樓梯間,燈具應沿著樓梯踏步的側邊或扶手下方安裝,形成連續的照明引導,防止人員在上下樓梯時因光線不足而摔倒,并且要注意避免燈光產生眩光,以免影響人員視覺判斷。防爆燈,照亮危險區域的明燈。韶關防爆照明燈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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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實際建筑工程中,應急照明電源的選擇應根據建筑物的層數、規模大小、復雜程度、建筑內停留和流動人員的多少、建筑物內的生產和使用特點、火災危險程度及建筑物的重要程度,以及其他應急電源的設置情況等等,綜合考慮并進行技術經濟分析比較,選擇出的應急照明電源。組合電源方式具有二種以上電源的優點,單方缺點可以互補。雖然投資較大,但由于可靠性高,在高層建筑和一些特別重要的大型建筑中仍普遍采用。應急照明是在正常照明系統因電源發生故障,不再提供正常照明的情況下,供人員疏散、保障安全或繼續工作的照明。應急照明不同于普通照明,它包括:備用照明、疏散照明、安全照明三種。江門高效散熱防爆照明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