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起條文說明4.2.9本條在原《規范》“第3.3.2條”基礎上作了修訂。原條文標題“綜合排練室”調整為“舞蹈排練室”,突出原條文關于綜合排練室的“舞蹈”專業功能設置,同時,與《文化館建設標準》(建標136-2010)保持概念一致。“靠近排演廳后臺布置”是因為排演廳本身需要配置排練室,由于文化館建筑面積有限,基于綜合利用原則,這要要求使排練室可承擔雙重功能,既可以**使用,也可作為排演廳的后臺,滿足演出時演員準備工作的需要。這種平面關系既滿足使用要求,也有效地利用了建筑空間,廁所、淋浴間及更衣室也可與排演廳的廁所、淋浴間統一集中設置。舞蹈排練室可根據需要設大小不一、類型不同的多個專業排練室,滿足同期使用。其中,10人左右的排練室比較符合舞蹈組合,也適用于小組合或獨舞、雙人舞使用。按照人均使用面積6m2計算,加上把桿、儲物箱、音響設備和指導老師占據的面積,符合10人使用的排練廳使用面積都在80m2以上。同時調研發現,當舞蹈排練室使用面積低于80m2時,普遍反映使用效率不高。因此,本條規定了一般規模每間的使用面積宜控制在80m2以上。當舞蹈排練室使用面積超過200m2以上時,應當考慮群舞排練和合唱排練的綜合使用功能,因此。博物館聲學測試,混響時間測試,哪家公司可以做?貴州多功能廳聲學測試聲學公司

**活動區宜靠近主出入口或布置在便于人流集散的部位;2人流和車輛交通路線應合理,道路布置應便于道具、展品的運輸和裝卸;3基地至少應設有兩個出入口,且當主要出入口緊鄰城市交通干道時,應符合城鄉規劃的要求并應留出疏散緩沖距離。▲收起條文說明3.2.1本條在原《規范》“第2.0.3條”的基礎上,將原條文“功能分區明確,對喧鬧與安靜的用房應有合理的分區與適當的分隔”作為一個方面單獨提出,強調其建筑功能分區的設計要求;將“合理組織人流和車輛交通路線”與“貨物流通”合并,集中提出“人流、車流、物流”的設計要求。同時,將原條文“自行車和機動車停放場地,并考慮設置畫廊、櫥窗等宣傳設施”分別移至室外活動場地、庭院、停車場設計要求的內容中。3.2.2文化館建筑的總平面應劃分靜態功能區和動態功能區,且應分區明確、互不干擾,并應按人流和疏散通道布局功能區。靜態功能區與動態功能區宜分別設置功能區的出入口。▲收起條文說明3.2.2根據文化館功能用房的特點,為了減少相互之間的干擾,將原《規范》“第2.0.3條”規定的“功能分區明確”作了進一步明確要求。文化館可能配置的功能用房較多,但不是要求每一座文化館都要配置這些功能用房。貴州劇場聲學測試混響時間測試游泳館聲學測試和聲學改造找聲華聲學。

4.2.13游藝室應符合下列規定:1文化館應根據活動內容和實際需要設置大、中、小游藝室,并應附設管理及儲藏空間,大游藝室的使用面積不應小于100m2,中游藝室的使用面積不應小于60m2,小游藝室的使用面積不應小于30m2;2大型館的游藝室宜分別設置綜合活動室、兒童活動室、老人活動室及特色文化活動室,且兒童活動室室外宜附設兒童活動場地。▲收起條文說明4.2.13本條在原《規范》“第3.2.3條”內容基礎上,對規模較大的文化館增加了“綜合活動室”和“特色文化活動室”的要求,源于《文化館建設標準》(建標136-2010)關于“游藝娛樂”的分類要求。4.3業務用房4.3業務用房4.3.1文化館的業務用房應包括錄音錄像室、文藝創作室、研究整理室、計算機機房等。4.3.2錄音錄像室應符合下列規定:1錄音錄像室應包括錄音室和錄像室,且錄音室應由演唱演奏室和錄音控制室組成;錄像室宜由表演空間、控制室、編輯室組成,編輯室可兼作控制室;小型錄像室的使用面積宜為80m2~130m2,室內凈高宜為5.5m,單獨設置的錄音室使用面積可取下限。常用錄音室、錄像室的適宜尺寸應符合表4.3.2的規定。2大型館可分設**的錄音室和錄像室,中型館可分設也可合設錄音室和錄像室。
原內容將文化館建筑劃分為“**活動部分、學習輔導部分、專業工作部分及行政管理部分”,本條將“**活動部分、學習輔導部分”均列為**活動用房部分并有所增加;其中,“**活動部分”增加了“報告廳”、“多媒體教室”、“舞蹈排練室”、“琴房”、“計算機與網絡教室”、“音樂教室”等,刪減了“交誼用房”;將“專業工作部分”調整為“業務用房部分”,增加了“音樂創作室”、“文學創作室”、“調查研究室”、“文化遺產整理室”等。基于數字攝影在**文化中***普及、膠片式攝影日益減少的客觀現實,本次修訂刪減了以膠片洗印為主的“攝影工作室”要求。與《文化館建設標準》(建標136-2010)名稱一致,并根據當前的發展有所增加;將“行政管理部分”劃分為“管理及輔助用房部分”。我國國土地域廣闊,民族眾多,由于地方文化差異和風俗習慣不同,**活動的內容不可能在全國范圍有統一的模式。從全國各地區若干年來**文化活動逐漸形成的基本內容看,大的分類主要為影視、戲劇、曲藝、美術、宣傳展覽及書報閱覽等,這些內容的綜合構成了**文化藝術系統。文化館是以這些內容為中心。秀場聲學測試和聲學改造哪家做?

燃氣)、建筑電氣隔振降噪設計做出了規定,主要是從產生噪聲房間的位置布置、低噪聲低振動設備選取、設備的隔振、管道隔振隔聲、消聲處理等各方面著手,降低噪聲和振動在建筑內傳播,保證噪聲敏感房間內的聲環境。相比空氣聲隔聲,設備、管道的引起的振動和固體傳聲更難處理,因此將設備房間遠離噪聲敏感建筑及噪聲敏感房間是**有效的措施。在受條件限制無法做到設備房間遠離的情況下,應采取充分而仔細的隔振隔聲措施,不要因為百密而一疏,導致所有隔振隔聲措施前功盡棄。,有許多對聲環境的要求更高的建筑類型,如音樂廳、劇院、電影院、多用途廳堂、體育場館、航站樓等。這類建筑不僅對室內允許噪聲級、空氣聲隔聲標準及撞擊聲隔聲標準有更為嚴格要求,而且對室內音質有著更高、不同類型的要求。如以語言聲為主的廳堂更加關注的是語言清晰度,以音樂演出為主的音樂廳更加關注的是聲音的豐滿度、明晰度及空間感等。為了滿足上述音質要求,這類建筑應參考國家標準《劇場、影劇院、多用途廳堂建筑聲學設計規范》GB-T/50356,進行建筑聲學專項設計。由于自然聲源(如樂器演奏、演唱)發出的聲能量十分有限,而有些類型的建筑。多功能廳聲學測試哪家公司做?貴州錄音棚聲學測試隔聲測試
游泳館聲學測試及聲學改造哪家做?貴州多功能廳聲學測試聲學公司
而是“如果配置”,那么需按照動靜區域劃分的原則和要求進行配置。按文化館的規模不同、建設地域不同,功能用房配置不同,一般劃分原則為:1靜態功能區:圖書閱覽室、美術書法教室、錄音錄像室、美術工作室、文學創作室、調查研究室、檔案資料室、文化遺產整理室及各類辦公室、接待室等。2動態功能區:門廳、排演廳、報告廳、展覽陳列廳、多媒體視聽教室、舞蹈排練室、琴房、計算機與網絡教室、音樂教室、語言教室、文化教室、音樂創作室、輔助用房及設備用房等。3.2.3文化館應設置室外活動場地,并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設置在動態功能區一側,并應場地規整、交通方便、朝向較好;2應預留布置活動舞臺的位置,并應為活動舞臺及其設施設備預留必要的條件。▲收起條文說明3.2.3根據《文化館管理辦法》的要求,室外活動場地是文化館**文化活動的重要場所之一,因此,本條增加了“室外活動場地的設計要求”,并根據**文化流動服務的特點,強調了室外活動場地滿足“設置活動舞臺”的要求。如果滿足了“活動舞臺搭建”要求,流動電影、流動圖書等流動設施也能夠滿足。室外活動場地是文化館的必備功能場所,是專門為**文化活動提供的室外活動場所。貴州多功能廳聲學測試聲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