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范圍:產品質量司法鑒定覆蓋機械制造、電子電器、化工產品、建材家居、農林牧漁產品等六大類領域。具體判定內容包括:產品缺陷成因分析(設計缺陷/制造缺陷/警示缺陷);假冒偽劣產品合規性判定(商標侵權/質量標準不符);產品安全事故致因技術分析。發展歷程:產品質量司法鑒定制度發展分為三個階段:2000年規范期:司法部《司法鑒定執業分類規定(試行)》初次將其列為補充鑒定類別 ;2005年法定化期:全國人大《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確立統一管理框架 ;2017年完善期:中間深改組《關于健全統一司法鑒定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推動分類管理制度建設;截至2024年,該鑒定類別雖未單獨列入司法鑒定執業分類名錄,但通過物證類鑒定細分領域實現技術判定。產品質量鑒定過程中必須完整記錄原始數據以備復查驗證。天津產品司法鑒定標準規范

產品質量鑒定的依據是什么?依據《民法典》第509條至511條、第615條,產品質量鑒定依據為:合同、使用說明書、技術協議、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通常標準。當事人收到鑒定意見書后,能否直接申請鑒定人(專業人士)出庭?不能,依據《民事訴訟證據規定》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當事人對鑒定書的內容有異議的,應當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間內以書面方式提出;當事人在收到鑒定人的書面答復后仍有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通知有異議的當事人預交鑒定人出庭費用,并通知鑒定人出庭。有異議的當事人不預交鑒定人出庭費用的,視為放棄異議。寧波化工類產品原因分析鑒定產品質量鑒定原始記錄應當使用不可擦除的墨水書寫。

產品質量鑒定的實施主體與條件:產品質量司法鑒定由依法取得有關產品質量司法鑒定資格的鑒定機構和鑒定人進行。這些機構和人員需具備相應的專業資質和條件,如具有與所申請從事的司法鑒定業務相關的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專業執業資格等。鑒定機構和鑒定人在進行產品質量鑒定時,必須遵循合法性原則,即鑒定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確保鑒定過程和結果的合法性以及鑒定結論的證據效力。產品質量鑒定的程序與要求:產品質量鑒定通常包括接受委托、實施鑒定和出具鑒定結論等步驟。在鑒定過程中,鑒定機構和鑒定人需遵循科學、客觀、公正的原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進行鑒定,確保鑒定結論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案例】關于案涉設備是否有必要啟動司法鑒定的問題。鑒于該設備實際生產時間遠超約定驗收期限,且康寧公司在一、二審中均承認已就設備內部駐極進行過更換,且考慮到熔噴布的質量與原材料、車間環境、機器設備、工藝流程、操作水平等多種因素相關,屬于多因一果,并不能針對性、有效性地詮釋設備質量問題,故在康寧公司未就設備不滿足雙方約定標準從而導致合同根本目的落空進行充分舉證且該設備亦不具備鑒定客觀條件的情形下,一審法院不予鑒定并無不當,本院也不再啟動鑒定程序。產品質量鑒定執行耐壓測試以評估絕緣安全裕度。

基本特征:質量鑒定有以下幾個特征:1、只有省級和國家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可以接受質量鑒定申請;質量鑒定由上述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指定鑒定組織單位組織實施。2、質量鑒定對爭議產品而言,沒有爭議的產品質量鑒定,不適用。3、質量鑒定的產品狀況多是已經磨損、損壞、失去使用性能的產品,因此將鑒定產品的內在質量狀況與合同或產品標準要求比較,不能說明產品的質量問題是什么原因、由誰造成的,因此,產品質量鑒定一項對產品質量問題的"診斷"工作,它區別于仲裁檢驗。4、質量鑒定的技術工作由質量鑒定組織單位組織技術專業人士進行,由專業人士組對產品進行調查、分析、判定,出具質量鑒定報告。產品質量鑒定通過色差儀管控外觀一致性。寧波化工類產品原因分析鑒定
產品質量鑒定抽樣方案需要符合統計學原理的代表性要求。天津產品司法鑒定標準規范
委托人不同:產品質量鑒定的委托人是第三方或產品質量有爭議的雙方。而產品質量檢驗的委托人可以是行政部門,也可以是企事業單位,或者個人都可以。鑒定/檢驗的對象不同:產品質量鑒定,通常情況下是指對已經使用過的產品,或是有質量爭議的產品進行鑒定。而產品質量檢驗是針對未使用過且滿足檢驗要求的產品進行檢驗。鑒定/檢驗目的不同:產品質量鑒定是通過調查、檢驗、分析,判定有質量爭議的產品質量狀況。產品質量檢驗是通過觀察、測量、試驗,對產品的一個或多個質量特性與規定的質量要求進行比較,以確定其符合性情況。天津產品司法鑒定標準規范